Nikon 100週年攝影大賽

參賽資格

限使用Nikon數位相機用戶參加(包含數位單眼相機、消費型相機等任何型號皆可)。並需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國民或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並年齡滿18歲以上(18歲以上未滿20歲者,需繳交家長同意書)。
徵件期間:即日起至2017年6月25日(星期日)23:59止

主題

四個主題: 人像、風景、生態、 100 th 主題(包含:慶祝、紀念、歷史、永恆、未來)

說明

一位參賽者最多報名5件作品;不限主題,個人總上限作品為5件作品。
請於報名收件截止期限前,詳讀比賽規範且同意後將參賽作品上傳(100th.coolpix.com.tw)
對於活動規則有疑問者,請email至 [email protected] 活動小組收

參賽作品規則

  • 投稿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公開發表者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投稿過至線上販售之圖庫或參加其他攝影比賽公開發表者。但發表於Facebook、個人部落格、網路論壇者不在此限。
  • 參賽作品可經由Nikon相機內部設定修飾。
  • 參賽作品可適度調整度、對比、色調、銳利度、飽和度、裁切、拉直、修補雜點入塵、轉為單色調或黑白等。
  • 不可使用合成、疊圖等方式(如:邊框、留邊、附加文字,浮水印及簽名檔等),不可無中生有添加影像,或刪除局部影像。同一張作品(包含重製、裁切、翻轉作品等方式)以投稿一主題為限,不得同時參與多項主題。
  • 參賽作品須為數位檔案,同時須填寫完整作品名,能充分傳達拍攝時之情境。
  • 參賽作品需以JPEG、JPG格式上傳繳交。所有檔案大小必須在20MB以下,須為JPEG或JPG格式,保留EXIF資訊,五佰萬畫數以上,至少3,008個像素寬(水平照片),或1,688個像素高(垂直照片)。
  • 參賽者上傳之照片將經由主辦單位於3個工作天審核通過後,將發佈至活動網頁上。若照片不符合規定者,將會email通知參賽者,但不會顯示於活動網站上。
  • 參賽作品入選後,即需提供原始數位檔案(相機產生之原始NEF、JPG、TIFF檔案),需能判斷完整之EXIF資訊,且不可修改或刪除EXIF資訊。若不符合活動規則,將取消參賽資格,並不另行通知。
  • 為保障所有參賽者的權益及公平性,已審核上傳之參賽作品,不得要求刪除。
  • 爭議作品處理規則:投稿作品若出現爭議(如:侵犯他人權利、遭人檢舉等),主辦單位會將作品先行下架,並請參賽者提供作品原檔(NEF檔案),以確認是否合乎活動規則。若審核原檔,確認符合規則,會再次開放瀏覽。若參賽者的作品確定違反活動規則,主辦單位將直接取消參賽資格,並不得再參加本次活動。
  • 作品是否符合參賽規格由主辦單位全權評定之,若不符合規則,將取消參賽資格。

比賽評選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Nikon School教師群,組成評審小組負責評審,作品創意 30%、攝影品質 30%、技巧(包含構圖)30% 投票佔評比10%

比賽獎項

將從全部有效參賽作品中評選出大賽首選一名。每個主題類別將選出各一名主題優選。再從全體作品中選出佳作五名。惟評審團有權依專業決定獎項之從缺。
  • 大賽首選一名(不分類):AF-S NIKKOR 70-200mm f/2.8E FL ED VR 乙支
  • 人像主題優選一名:AF-S NIKKOR 50mm f/1.4G 乙支
  • 風景主題優選一名:AI AF Fisheye-Nikkor 16mm f/2.8D 乙支
  • 生態主題優選一名:AF-S Micro NIKKOR 60mm f/2.8G ED 乙支
  • 100 th 主題優選一名:Nikon 100th Anniversary Pin Collection 乙個
  • 佳作五名:Nikon 原廠背帶 不挑色乙條、Nikon原廠鏡頭保溫杯 乙個、皮革熱靴蓋 乙個
  • 活動參與獎
    • 人氣獎1名:100 th 原廠紀念皮革背帶 不挑色乙條。(取網友投票數最高者。)
    • 分享獎10名:Nikon 防水背包 乙個、Nikon運動腰包 乙個。
    • 投票獎10名:全家禮劵300元。(活動時間內凡參與至少一次投票、分享者,即符合抽獎資格,由系統隨機抽出。)
所有獎項將於2017年7月25日前公佈於 Nikon Taiwan 粉絲團 及 本活動網站。

  1. 本活動主辦單位為國祥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主辦單位」。
  2. 參賽作品須符合該次活動攝影主題、作品規格;違反者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3. 參賽者對於評選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
  4. 參賽作品需為投稿者本人親自拍攝之作品,並為合法之攝影作品;參賽同時,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且未違反與第三者之協議、保證參賽作品為其所原創,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法律上權利及利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以及姓名、隱私、肖像、名譽等人格法益),且未有第三者對該參賽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其他違法侵權情事。
  5. 參賽者及參賽作品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或有侵權違法疑慮,若查證屬實,將對參賽者進行法律求償。參賽者應配合主辦單位要求進行調查(例說明作品拍攝過程、提供參賽作品之原始作品/來源素材 / 創作過程 供主辦單位檢驗)或及對外澄清,且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受損害(含律師費、訴訟費、對第三人的損害賠償等)。縱參賽者自動放棄參賽資格者,亦同。
  6. 參賽作品必須未有於任何攝影比賽中發表或獲獎,作品著作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若有糾紛將取消參賽資格,不得為曾參與其他競賽中獲獎之作品。得獎作品亦不得參加其他競賽。得獎作品於得獎頒布三年內,除刊登得獎者個人網站外,不得作為其他商業用途使用。
  7. 參賽作品入選後,請於主辦單位通知後5日內提供原始數位檔案(相機產生之原始NEF、JPG、TIFF檔案),需能判斷完整之EXIF資訊,且不可修改或刪除EXIF資訊。繳交之數位原始檔不符合「參賽作品規則1-5」其中一項者,即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主辦單位亦不另行通知。
  8. 參加活動之作品、參賽者姓名及肖像視同同意主辦單位無償使用,或重製該作品;參賽者並授權得與主辦單位有重製、改製、公開展示、公開發表、廣宣授權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主辦單位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9. 參賽者同意且需負責保護任何參賽照片避免遭任何第三方濫用,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代行使向第三人侵權行為的糾正權,惟國祥貿易及相關活動舉辦人就第三人侵權行為不需負擔任何責任。
  10. 參賽者同意及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姓名,在比賽中提交之作品中進行標示與其他相關之出版、印刷、展示、陳列、宣傳推廣、發佈及其他主辦單位認為合適之用途,而無須事先通知參賽者。
  11. 主辦單位對本活動網站有絕對的管理權,並就參賽者或投票者之資格及參賽作品有審查之權利;若經審認資格不符或參賽作品有不當內容、涉嫌違反社會善良風氣良俗等不妥情事者(侵權、威脅、偽造、誤導、濫用、騷擾、毀謗、毀譽、粗俗、猥褻、造謠、 煽情、色情或褻瀆之內容;或其他任何引人厭惡或不合宜之內容),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或逕行刪除參賽作品。
  12. 為保障所有參賽者權益,一經發現投稿、投票者有不誠信、作弊、意圖灌票等行為,將立即取消參賽資格,票數將不列入計算。請勿採用:軟體機器人投票、駭客行為、至國外網站大量申請信箱註冊帳號以進行投票、等任何投機之行為將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13.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如電腦病毒之感染擴散、程式漏洞、電腦蠕蟲、木馬程式、阻斷服務攻擊、非正當影響行為、非經許可之干涉、詐欺、技術事故,或其他任何主辦單位無法控制之緣由,對競賽之管理、安全性、公正性、廉潔性、或正常運作產生侵害或影響時,主辦單位有權獨立判斷,淘汰試圖以非正當手段影響賽程之個人參賽者)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4. 主辦單位不就任何不正確、不精確或不完整之資訊負擔保責任,不論係因網站使用者所導致,或因大賽所使用或與大賽相關之任何設備或程式皆同;且主辦單位不就與大賽有關之任何種類技術、硬體或軟體之故障、網路連結失敗、電腦傳送資料竄改或其他問題或技術性故障負擔任何責任;主辦單位不就任何錯誤、疏漏、毀壞、中斷、刪除、瑕疵、作業或傳輸延遲、電信線路中斷、參賽照片遭竊或毀損或遭未經授權使用或竄改之任何情況負擔責任;主辦單位不就任何電話網路或線路、電腦線上系統、伺服器、電腦設備、軟體之任何問題或技術性故障負擔責任,亦不就因技術問題、人為錯誤或網路或任何網站線路擁擠所導致寄送予主辦單位之電子郵件故障或前述任何問題合併所產生之問題負擔責任,包括您或任何其他人之電腦因參賽或下載任何比賽資料相關事宜發生之任何傷害或損害。若參賽者之參賽照片因任何原因而無法檢視或無法依據規畫運作,包括受電腦病毒、錯誤(Bugs)、未經授權入侵之傷害、舞弊或技術性故障等,則主辦單位不負擔任何責任。
  15. 獲獎人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稅,獎品超過1000元以上者,將開立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另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以上,須自付10%機會中獎所得稅,並開立扣繳憑單;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 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所得稅。
  16. 如有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7. 經主辦單位審核確認得獎資格符合後,獎項將盡速寄出。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18.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要求更換其他獎品、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因素,主辦單位得更換其他等值獎項。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需負責。
  19. 凡參加本活動者,視同接受所有活動規定,未遵守本活動規則者視同棄權。
  20. 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解釋及隨時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